吉林关于报送公示信息的通知 二维码
1
发表时间:2022-09-05 11:58作者:吉林会计来源: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加强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收费自律管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引导正常的行业价格秩序,促进行业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49号)的要求,省注协制发了《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公示办法(试行)》(吉注协〔2022〕17号)(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落实《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2020年5月12日省政府公告的《保留的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相关中介服务,经沟通协调,现决定将《办法》纳入价格监管平台,即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主要执业准则目录、惩戒办法、职业道德守则等录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级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公共服务专栏,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接到本通知后,请于9月9日前填写《会计师事务所公示信息表》(详见附件),将电子文档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省注协业务监管部电子邮箱。 需要注意的是: 一、我们将同时公布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链接,供社会公众更详细地查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后续教育、受处罚惩戒等情况,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及时做好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更新工作。 二、本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示信息表》中事项发生变动,请及时书面上报。 三、相关网站平台链接如下: 1.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级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公共服务专栏 http://scjg.jl.gov.cn/ztzl/fwjgggfwzl/gzzd/ 2.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告 http://www.jl.gov.cn/zw/tzgg/gsgg/gg/202005/t20200515_7220641.html
联系人:侯岩峰 邮 箱:71347894@qq.com 电 话:0431-80549672 81932059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公示信息表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