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关于开展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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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7-04 14:46来源: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做好2022年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2011〕39号)的规定,按照中注协《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2〕12号)精神,结合我省“防疫”等实际情况,我会制定了《2022年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做好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7月中旬前,被检查事务所(分所)全面开展自查工作,整理工作底稿,准备相关检查资料,形成自查报告。 2.7月下旬至9月底,省注协具体实施检查工作。 3.12月31日前,完成检查及惩戒、处理工作。 二、报送文件资料的具体要求 请被检查事务所(分所)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自查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文件资料: 1.2022年7月31日前,按照需向检查组提供的资料清单整理、准备相关材料,将相关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及被抽查的工作底稿上报我会业务监管部(向检查组提供的资料清单、抽查的工作底稿清单将另行通知)。 2.2022年7月31日前,核对、完善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等信息;在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列本次检查的相关信息。 联系人:刘 辉 侯岩峰 邮 箱:691020505@qq.com 电 话:0431-81932059 80549672
附件:1.2022年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2.2022年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7月1日 原创声明:此篇为吉林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网络,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jlkuaiji.com/h-nd-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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