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关于下达2022年省对市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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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6-23 11:49作者:吉林会计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为促进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持革命老区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吉林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吉财预〔2019〕398号),现将2022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下达你市(州)、县(市)(具体额度详见附件),该项转移支付列2022年“1100228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 各有关市县要按照吉财预〔2019〕398号文件有关要求,及时拨付下达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要切实用于革命老区专门事务和疫情防控等革命老区民生事务,所列项目要明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于2023年2月底前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和政策效果。 附件:2022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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