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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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6-09 11:54作者:吉林会计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责,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4号)要求,决定对在我省辖区内非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和范围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2022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检查将通过财政部会计监督检查管理系统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的检查名单将在省财政厅网站进行公示。业务项目检查,以重点抽查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7月份以来、资产评估机构2021年出具的业务报告为主,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同时,对被实名投诉举报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会计师事务所检查 重点检查涉嫌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一体化管理不到位的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关注风险评估和内控测试流于形式、未保持应有的怀疑态度、未执行函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等问题。对存在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提前商定审计意见,伪造审计证据,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情形的,依法予以严惩重罚,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执业环境。 (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 重点关注评估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等情况,严肃查处滥用资产评估方法、出具虚假报告和重大遗漏报告等违规行为,推动资产评估机构切实提升执业质量。 三、检查的时间安排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2022年12月底结束。 四、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省财政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并将处理、处罚结果在省财政厅网站进行公告,加大违法违规案例曝光,涉嫌犯罪的将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吉林省2022年度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附件2:吉林省2022年度检查资产评估机构名单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