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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2023年度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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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11-15 10:10作者:吉林会计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各位申报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人员: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吉财会函〔2023〕1923号)要求,现将吉林省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答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初审通过并已完成交费的申报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

(一)答辩时间。2023年11月18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00

上午答辩的人员,7:30前签到;选择下午答辩的人员,12:10前签到。

(二)答辩地点。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长春市繁荣路与前进大街交汇处,力旺广场3号门对面)。

三、答辩方式

本次答辩工作采用现场答辩方式,参评人员在11月14日16:00至11月15日16:30登陆“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快捷入口—会计系列高级职称—正高级会计职称申报”(http://czt.jl.gov.cn/ztzl/kjgl/)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自主选择答辩时间,并记录好系统随机分配的答辩组别和顺序号。

四、其它要求

1.答辩人员携带身份证和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原件1份,按照答辩组别和顺序号参加答辩。

2.每人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不超过1分钟。

3.如有特殊情况,请拨打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431—88550893。


吉林省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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