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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吉林省报名考生交费以及申请开具报名费票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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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6-14 10:56作者:吉林会计来源: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位吉林省考生:

      请于2023年6月15日—30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完成交费。交费期间,为方便考生根据个人备考情况审慎交费,允许考生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对所报科目进行调整。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需要开具报名费票据(财政非税收入票据)的吉林省考生,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信息填写完整的《吉林省注会考试申领报名费票据信息表》(见附件)发送至jilincpa@163.com申领,逾期不补。

      注:报名费票据的交款人只能开具考生姓名;已经申领发票的考生,请于8月1日-11日查收获取票据的手机短信。

      联系电话:0431-80549651

      咨询邮箱:jilincpa@163.com




      附件:吉林省考区申领报名费票据信息表.xls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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