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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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5-12 10:56来源: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更好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作用,保障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履职能力,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23〕16号)精神,省注协财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我省2023年会费收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计算标准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计算标准,继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 2019 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合并计算的 2023 年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会员会费,与 2022 年应缴纳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会员会费之和相比较,从低统一向所在地省区市注协缴纳。 2023年非执业会员暂不缴纳会费。 中注协已依据现行会费政策,将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数据嵌入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会费管理模块,请严格按照系统数据执行。 具体金额需登陆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会费管理模块”进行查看。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访问地址和登录方式: https://cmis.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官方网址,或通过(www.cicpa.org.cn),单击“公众服务”中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即可访问。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可在页面靠右位置选择用户类型、输入用户名(用户名为原财务报表系统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验证通过后进入系统。使用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时,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或360浏览器。如果浏览器是IE7版本,且暂未升级至更高版本的,建议单独安装360浏览器。 二、缴纳方式 为配合开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5月20日前,以转账形式将2023年实缴会费总额统一汇缴至省注协指定账户,并将“发票信息表”(见附件)发送至137961820@qq.com。省注协将以短信方式将电子票据信息发送各会计师事务所。各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接收到的短信提示,查验、获取电子票据。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区支行 账 号:4200118809100019684 如有会费缴纳方面问题,请咨询省注协财务管理部, 联系人:王一然 杨美娇,联系电话:0431-81932061。 附件1:发票信息表.xls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5月10日 原创声明:此篇为吉林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网络,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jlkuaiji.com/h-nd-1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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