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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日程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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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4-21 16:00作者:吉林会计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规定,现将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吉林省考区报名及考务日程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大纲

(一)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9日至11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2023年10月31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四、报名与考试地点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考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或居住所在考区报名。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考区报名。

(三)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考区参加考试。

五、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管理”(http://czt.jl.gov.cn/ztzl/kjgl/)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内“登录”按钮,确认信息采集情况。未参加过信息采集的,请按照《吉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依次进行用户注册、信息登记、资料扫描件上传、信息确认提交等流程操作。

(二)报名方式。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三)报名时间。考试报名于2023年6月20日12:00开始,7月10日12:00截止;缴费于7月10日18:00截止。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四)网上报名程序及要求

1.用户注册。“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右上方的登录(新用户注册)链接,进行实名注册,通过本人“支付宝”进行实名认证并绑定本人“微信”。

2.选择考区。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白城市、延边州、松原市,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其中长白山管委会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未按属地原则报名的,在后审过程中将取消考试成绩。

3.个人信息维护。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须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不得使用美颜、艺术修饰等工具进行处理),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

4.网上缴费。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状态”,显示“请按公告说明交考试相关费用”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在支付过程中,请考生牢记“交费订单号”以备必要时与系统对账。根据《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吉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费〔2021〕145号)文件执行。中级无纸化考试费每人每科4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合计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向考生收取后上缴财政部。

需要开具报名费收据的考生,请于2023年7月21日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网上报名回执表到所在市(州)财政局考试管理机构开具,逾期不补。

注意事项:网上缴费后考生本人必须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缴费是否成功,如缴费后仍显示没有报名成功,请及时与考试管理机构联系,考试报名结束后概不受理。

5.确认报名成功。缴费完成后,报名系统提示“报名成功”。考生应自行打印并留存《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作为报名和缴费成功的凭证。

(五)确认报名成功。缴费完成后,报名系统提示“报名成功”。考生应打印并留存《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作为报名和缴费成功的凭证。

六、考试教材

报名过程中考生可通过全国考试教材征订平台进行教材订购及缴费,由出版社直接将教材邮寄到考生预留的收件地址。

七、各考区报名咨询电话

考  区

咨询电话

长春

0431-89865971

吉林

0432-62011331

四平

0434-3215082

辽源

0437-3252494

通化

0435-3502223

白山

0439-3226392

白城

0436-3219892

延边州

0433-2876085

松原

0438-5075053

梅河口

0435-4223791

公主岭

0434-6869019

八、工作要求

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对考试违纪违规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吉林省考区工作流程图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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