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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2-28 13:54来源:白山市财政局 图:白山市财政局官网截图(点击图片可进入白山市财政局官网) 机构名称:白山市财政局 机构官网:http://www.cbs.gov.cn/zw/ztzl/bssczjzl/(点击左侧链接即可直达) 白山市会计网:http://www.jlkuaiji.com/baishan.html 办公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山大街2726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9-3224742 机构职能: (一)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拟订地方国库管理办法、国库集中收付办法,指导和监督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办法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拟订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六)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八)贯彻执行国家债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制度,依法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的内外债务。 (九)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容来源:白山市财政局官网 整理编辑:吉林会计网 转载请注明来源 原创声明:此篇为吉林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网络,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jlkuaiji.com/h-nd-1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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